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好相关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根据省、市、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要求,特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加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条例》要求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对标找差,不断完善全局信息公开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解,具体项目明确分工到具体科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方式,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组织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及各科室具体负责人员开展专题培训2次,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同时,依托“崇川市监在行动”、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厚植为民情怀 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和普法活动等的开展,积极向市民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补充相关栏目政务公开信息,并形成定期上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情况
1.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年度未以我局名义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2015年我局组建以来,也未以我局名义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
2.行政许可
本年度我局开展的行政许可主要有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食品经营许可、特种设备登记。全年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11512家,变更登记3741家,注销登记4862家,补换照847家。食品经营许可新设3433家,变更442家,延续1246家,注销1499家。食品小作坊登记16家,延续6家,注销1家。全年通过云平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9829台(套),其中首次登记3086台、停用后启用174台、改造变更51台、移装54台、变更使用单位511台、更名变更3265台、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50台、停用626台、注销1478台、补证534台,合计36587件。
3.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
本年度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723件、行政强制267件。所有行政处罚结果均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
4.行政事业性收费
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2件,均依法按期办结。2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16件通过邮寄提交,6件网络提交;其中13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5件无法提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崇川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崇川区公告信用信息平台、全国食品经营许可查询网站、南通市食品经营许可网站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此外,我局还积极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开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区级机关年度综合考核中未被扣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1 件被行政复议,被行政诉讼1件(2022年1月,尚未宣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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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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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6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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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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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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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723 |
||
行政强制 |
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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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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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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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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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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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21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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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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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1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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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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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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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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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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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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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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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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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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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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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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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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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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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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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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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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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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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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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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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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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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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2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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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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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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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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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4 |
2 |
12 |
6 |
1 |
7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尚有公众不知晓信息公开的查询和申请途径
一方面,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信息均依法依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食品经营许可查询网站、南通市食品经营许可网站及崇川区公告信用信息平台等政府指定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但相关公众对此类信息查询途径缺乏知晓,在需要查询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行政处罚相关信息时仍然习惯于向政府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另一方面,我局作为便民服务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热线,方便群众在遇到问题时快速便捷的进行投诉举报,及时有效处理好群众的身边事。但相关公众在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并不清楚通过何种途径进行申请,而是通过投诉举报和信访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向群众宣传如何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获取已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通过何种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二)信息公开意识尚需提高
对履职过程中形成的信息是否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通过何种方式公开没有把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同时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贯力度,提升全局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