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天生港镇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年来,在天生港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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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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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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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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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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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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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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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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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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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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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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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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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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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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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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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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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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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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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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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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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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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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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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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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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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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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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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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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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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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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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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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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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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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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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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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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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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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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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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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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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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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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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2 |
10 |
4 |
1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天生港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存在对相关工作公开内容不全面、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内容偏简单、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不足。
下一步我街道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