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TJD20241024
二、招租内容
钟秀街道合计零星3块地块合计约70亩耕地(分属百花、运河两社区)进行整体发包,现面向社会招募种植大户,详细情况请各潜在承租响应人自行踏勘。
三、招租要求
1、招租期限:一年。
2、招租声明:本次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分。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实行先交款后使用原则,中标人按年度支付招标人租赁费用。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并作为合同生效前提。
四、承租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
1、承租响应人必须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和资格能力,具有营业执照等资料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承租响应人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抛荒,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仅可种植:大豆、黄豆、小麦、玉米、花生、油菜、向日葵规定农作物。承租响应人投标时需书面如实告知其种植农作物,凡发包方认为承租响应人拟种植农作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可能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及交通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招租活动。
3、承租响应人必须是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必须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五、招租过程
1、招租活动时间及需递交的材料
本次招租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时30分,接受社会公众参与招租活动。
招租活动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参与招租活动所需材料:
(1)提供承租响应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须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4)承租报价表。
上述文件需“一正两副”密封装订成册(用封袋包装密封),承租响应人需在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参与现场招租者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1500元,专家评审费按实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于招标代理机构,报价时综合考虑。
5、招租时间、地点及规则
(1)本次招租签到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4时30分前,截止招租时间未签到单位或个人将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招租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注:签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承租响应人自行踏勘现场,一旦成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及额外要求,招租人不统一组织踏勘。
(3)招租方式:本次采用一轮报价,承租响应人必须满三家方可开标,承租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均满足招租文件要求的,则按报价最高方式确定承租人,如满足招租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不满三家,则一次终止,发布二次公告。
特别提醒:报价时如出现意向承租响应人报价相同且都为最高报价,则进行下一轮报价,直到比出一家最高报价确认承租人。
当报价最高的承租响应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租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租方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承租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承租候选人为承租人,也可以重新招租。
承租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的全过程,未经允许中途不得离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项目,并默认开评标结果,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承租响应人一旦提交承租响应文件,承租响应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已经进入评标环节,承租响应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承租响应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租方和评标委员会。
(4)承租人需在招租活动结束且公示满期满5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一年,租金实行先交款后使用原则,中标人按年度支付招标人租赁费用。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并作为合同生效前提。未能如期缴纳租金,视同放弃承租权,所签合同无效,还需赔偿由此对业主造成的损失。
六、发包说明
1、钟秀街道合计零星3块地块合计约70亩土地进行整体发包。发包方仅提供现有地块,中标单位负责地块的所有安全,包括:施工安全、种植安全、产品安全、经营安全等所有安全问题。
2、地块可能存在碎石及凹凸不平情况,投标人需自行考察现场,一旦中标不得出现抛荒情况,不提供额外支持。
3、发包地块不得违法搭建大棚、集装箱、临时设施等构建物,不得进行土地硬化。以土地现状进行发包,水电自行解决。
4、中标单位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抛荒,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仅可种植:大豆、黄豆、小麦、玉米、花生、油菜、向日葵规定农作物。
5、机械施工应考虑道路承受能力,如造成损坏恢复原状,标准不得低于原标准。
6、农作物秸秆应进行还田,不得进行焚烧或乱抛,杂草、农膜、农药包装、垃圾等进行规范化处置。
7、在合作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无偿交给甲方。 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合同到期,由乙方将土地恢复原状(可以种植粮食作物)交给甲方。
8、合同期间内,若遇到政府规划或所在地项目建设需要,双方必须服从大局,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做赔偿,或不按照土地发包说明实施经发包方提醒拒不整改的合同自然终止,发包方不提供任何赔偿,并根据损失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
4、公告时间: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3日14时30分止。
5、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8912289007
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