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686X/2019-01690 | 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文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崇川区人民政府 | 文号: | 崇川政发〔2019〕98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1-26 | 发布日期: | 2019-11-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区政府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公布崇川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686X/2019-01690 |
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文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崇川区人民政府 |
文号: | 崇川政发〔2019〕98号 |
成文日期: | 2019-11-26 |
发布日期: | 2019-11-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区政府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公布崇川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开发区、观音山新城管委会、各街道,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驻区各部门:区政府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公布崇川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崇川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简称“两线”范围)予以公布。
全区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一、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须经区文化和旅游局批准。
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崇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同意。
三、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区文化和旅游局同意,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批准。
四、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请各地各部门严格依法保护并管理好相关文物,确保文物安全,充分发挥文物在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崇川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汇总表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
崇川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保护范围 |
建设控制地带 |
1 |
“血泪滩”纪念碑 |
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国胜社区世伦路东城花园4号楼东岸。 |
硬质铺装的纪念广场范围,占地面积约124平方米。 |
东至世伦路道路红线,南至碑体南侧17米,西至现状河流岸线,北侧与保护范围重合。占地面积约313平方米。 |
2 |
观音山碑 |
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山港桥社区太平路198号太平禅寺内。 |
碑刻所处建筑外墙线,占地面积约461平方米。 |
参照江苏省文物局“苏文物保[2014]86号”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要求,城区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刻、壁画等,其划定的保护范围能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环境等要求的,不划定建设控制地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