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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56/2022-01191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2〕47号
成文日期: 2022-05-17 发布日期: 2022-05-17 有效性:
名称: 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成立崇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的通知
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成立崇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17 14: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统筹领导,有效落实教育督导职能,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崇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崇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成员

主  任:周卫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陆红兵  区教体局局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周海艳  区政府办副主任

委  员:毛宏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潘卫兵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祥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潘  潇  区委编办副主任

        徐吉祥  区发改委副主任

        管小冬  区教体局副局长

        吴冬冬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施  钰  区科技局副局长

        陈小青  区工信局副局长

        姚国泉  区民政局副局长

        施佩琴  区司法局副局长

        任蓓蓓  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娟娟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  锋  区住建局质安中心主任

        周建华  区市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毛丽华  区城管局党组成员、城市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潘绍明  区农水局副局长

        杜晓春  区文旅局副局长

        陈明祥  区卫健委副主任

        葛加民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鹏  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顾红刚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局专职副局长

        陈世龙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达为群  自然资源和规划崇川分局副局长

        顾鑫波  团区委副书记

        胡晓利 公安崇川分局副局长

崇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陆红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吴冬冬同志兼任。

二、教育督导委员会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本区教育督导工作,履行下列职责:明确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建立成员单位联络机制和年度履职报告制度;审定督导细则、工作规程、工作计划和有关评价标准等;审定督学聘任、考核、奖惩方案;审议区教育督导工作重大事项,推动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具体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履行下列职责:拟订教育督导细则、工作规程、工作计划和有关评价标准等,经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拟订督学聘任、考核、奖惩方案,经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督学培训和教育督导研究、交流等工作;指导教体局督导工作科开展督导工作;完成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区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与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与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联络,协调区政府分管教育领导参加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负责审核和发布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需要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

区委组织部: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党组织建设、管理,指导协助教育系统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党务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督促各级党组织积极履行相关教育职责;将教育督导结果作为被督导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统筹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落实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工作,保障基础教育发展需要。

区委宣传部:统筹指导学校意识形态、思政工作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相关工作;统筹管理各类媒体的涉教宣传工作,指导新闻媒体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教育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合理引导预期,增进社会共识;抓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立德树人良好氛围。指导学校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对面向家长的“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展督导,促进家长文明素质与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同步提升。

区委网信办:组织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育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的研究,制定教育领域网络安全规划及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协调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督促落实涉及教育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教育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应急工作。

区委编办:检查、指导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管理,确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

区发改委:将教育事业列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编制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时,将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及优化教育布局等纳入相应规划;负责纳入政府制定价格的教育收费管理工作。

区教体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各类教育发展,研究拟订全区教育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统筹教育经费,实施学校基础建设。负责社会体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体育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使用,对学校体育教育工作和体校文化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并落实相关政策。做好全区范围内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

区科技局:指导学校科技教育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培养工作,并纳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社会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支持、指导科技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使用。

区工信局: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教育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推进产学研合作,推动产业人才建设工作,统筹支持教育事业。

区民政局:为教育系统提供社工政策支持;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维护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合法权利,牵头做好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负责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工作和年检工作;完善基金捐资、激励等政策制度;发挥各级教育基金会作用,吸引社会捐赠,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区司法局:将教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加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进校园;协助区教体局扎实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开展法治副校长培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区财政局:将区级教育投入列入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持续稳定增长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加强对财政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教育督导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区人社局: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与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长效联动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支持教育系统引进人才,促进教师合理流动;逐步完善督学职称晋升渠道;落实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推进职业培训改革发展,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区住建局:配合市局加强对学校教育配套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与居住区建设项目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

区市政局:为校建项目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校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校建工程质量安全。

区城管局:督促指导各街道综合执法局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广大师生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区农水局: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校劳动教育和校外实践活动,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区文旅局:统筹规划青少年文化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文化工作;支持、指导图书馆、文化设施等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使用。

区卫健委:负责学校卫生监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学生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常见病矫治,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学生近视防控、师生心理健康等方面指导。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导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订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开展防灾减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贯彻落实防灾减灾等避险自救知识技能的宣教普及。

区审计局:对教育经费是否专款专用,基建款、修缮款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进行审计与监督。

区市场监管局:对各类学校及培训机构的收费、广告宣传、集中用餐和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管。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协同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规划;根据教育需求力争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用地。

团区委:指导教育系统团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全区少先队工作;协助做好全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协调做好全区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公安分局:依法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范工作;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并协助做好校车许可相关工作;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护学岗工作。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