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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56/2021-13683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1〕99号
成文日期: 2021-09-13 发布日期: 2021-09-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印发《崇川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印发《崇川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14 15: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崇川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崇川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市相关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工作部署,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为总纲领,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我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深化“强富美高”新崇川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巩固提升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等制度,继续实施“一件事”改革,再公布一批“一件事”清单和服务标准。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电子证照库,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和互认共享。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继续推进“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成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体系,推动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流程、全覆盖,完善合规性预审、豁免审图及代办帮办机制。(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南通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办法》以及《崇川区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的实施意见》,强化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见效。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将市场主体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作为制定涉企政策的重要切入点。根据部署,探索“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实现“一证准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3.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治理。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督导交办、环保督察交办等重点问题。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根治欠薪工作。(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人社局、区城管局、崇川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4.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响应制度,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5.推进平安幸福城、水韵生态城建设。深化“平安前哨”工程建设,加强社会治安体系立体化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化专项整治、线索核查和大案攻坚。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施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充实基层网格化队伍,提升网格化工作实效,提高网格员业务能力。推动开展长江禁捕长效管理责任落实,构建非法经营长江渔获物监管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崇川公安分局、崇川生态环境局、区农水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抓好区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落实。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调查研究和论证力度,广泛听取意见。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系统的应用。(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7.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8.及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相结合。组织规范性全面清理,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宣布失效和废止。按照部署加快修订完善与《行政处罚法》修订内容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9.推动重大决策程序规范化。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崇川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公开,提高决策程序启动及运行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10.加强政府审慎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机制。决策草案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前,应当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送请合法性审查,应当保证必要的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开展论证。建立专家库整合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专家诚信考核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1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决策事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应充分听取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或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存在较大分歧的,依法召开听证会。(牵头单位:区政府办、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12.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将决策草案等相关材料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由区政府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应当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载明。区政府应当通过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等途径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应按规定向区委请示报告。(牵头单位:区政府办、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13.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决策执行单位应当及时向区政府报告重大行政决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及有关重大情况。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督查,视情组织决策后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执行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崇川区推行“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工作实施方案》,在现有综合执法队伍的基础上,探索更大范围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开展街道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情况的梳理评估,推动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向街道倾斜,综合执法平台向街道延伸。做好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执法的证件换发工作。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街道延伸,实现街道全覆盖、基层全落实。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将其纳入相关培训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1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主动告知执法事由和依据以及有关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强事后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送至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同时报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区司法局。(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16.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进一步规范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规范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17.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制定公布本机关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清单,报区司法局备案。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开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18.探索适合新经济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新《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深入贯彻《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加强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落实免罚轻罚清单制度,推行说理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继续加强执法案例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19.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推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的应用,逐步实现省、市、区、街四级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数据归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20.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推动相关领域“两法衔接”工作的进一步细化完善,解决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牵头单位: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21.严格遵循行政程序。深入贯彻《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促进行政诉讼案件数和败诉率“双下降”。(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22.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持续推进网络舆情、民生热点闭环管理制度的落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23.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依法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相关满意率达95%以上。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24.加强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完善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做好区级部门权力清单的调整更新,探索建立街道和开发园区权责清单制度。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落实败诉案件年度通报制度,实行重大行政争议预警制度,加强行政争议源头管控。加强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案件分析研判,加大依法行政案例指导力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审计机关按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监督,编制“十四五”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25.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进一步优化电子政务外网,提升“啄木鸟”民生互动平台服务能力。依法依规做好网上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应对工作。开展互联网违法和不良有害信息举报工作,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开展网信普法“七进”活动,增强网民互联网法律法规意识。充分发挥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6.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力量。继续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提升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推行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机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27.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机构设置、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度、行政复议知晓渠道,健全复议应诉工作流程和规范。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办公场所等硬件建设。(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28.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深入贯彻《南通市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二十条措施》,重点做好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将行政裁决纳入全区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建设,建立行政裁决在线申请、立案、办理及信息共享新模式,探索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的行政裁决新机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七)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29.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线上线下 “一网通办”。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通过建设基础支撑中心系统、政务服务数据中心、业务审批系统、电子证照管理等系统实现区、街、村(社区)相互联通的政务服务体系,归集全区办件及电子证照数据,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30.加强政务信息联通共享。聚焦资源共建共享,提升数据利用率,优化共享交换平台枢纽功能,打造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搭建部门协同业务办理的“数据桥梁枢纽”。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31.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难题。(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3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切实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依法行政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

3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在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出台贯彻落实方案后,及时制定崇川区贯彻落实方案,区政府各部门相应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应在12月份前向区依法行政办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依法行政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

34.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开展检查、考核、督察、评价活动,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约谈整改。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党政综合考核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

35.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抓住“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法治专题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加强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

36.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省级示范建设县(市、区)和示范项目为目标,对照示范标准,积极做好创建工作。在政府部门和街道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

37.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强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启动八五普法,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把宪法、民法典、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计划。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提出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责任,加强跟踪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贯彻落实情况台账纳入法治督察、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调研宣传。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理论探索和调查研究,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分析和解决突出问题,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