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崇征收〔2025〕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31日批准,同意征收崇川区集体土地1.0531公顷,批文为《江苏省人民政府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南通市2024年度第2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24〕74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
南通市2024年度第2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单位:公顷
序号 | 地块名称 |
征收土地位置 |
征收土地面积 |
1 |
八一路南市政配套景观工程 |
观音山街道世伦桥社区七组 |
0.1202 |
2 |
观音山街道世伦桥社区六组 |
0.3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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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八一路南市政配套消防工程 |
观音山街道世伦桥社区七组 |
0.4505 |
4 |
观音山街道世伦桥社区六组 |
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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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胜路北侧规划路(园林路-世伦路)工程 |
观音山街道三桥社区一组 |
0.0518 |
6 |
观音山街道二桥社区六组 |
0.0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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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1 |
三、请被征地范围内具有合法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持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将依法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结果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