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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开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介绍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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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21年2月7日上午10:00

主 题:公开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介绍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

地 点:南通市新闻发布中心(图书馆6楼)

发布人: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陆兰娣

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丁年龙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处副处长 左志山

主持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军

图文实录:

张军:

各位新闻界朋友、市民代表、同志们,大家上午好!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在这里召开今年2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向公众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二是介绍今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相关工作。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级新闻单位部分驻通记者站记者和南通各大媒体记者,以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同时我们还特别邀请了作为“三代表一委员”参与全市污染防治攻坚督查考核和市区扬尘问题日常巡访的市民巡访团成员。欢迎各位的到来,也借此机会向各位记者和市民朋友们长期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左志山通报2020年南通市生态环境质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左志山:

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我代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祝各位朋友节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近年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圆满收官,向社会、公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下面,向大家通报一下环境质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相关情况。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全市国民经济生产总值首次突破万亿大关,增长4.7%,在经济稳步回升、增速全省领先的情况下,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一)环境空气质量

1.市区环境空气质量。2020年,市区PM2.5浓度34微克/立方米,省内首批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臭氧浓度148微克/立方米,全省最低;空气质量优良率87.7%,连续三年全省第一,比2019年提高6.9个百分点,比2015年提高20个百分点。全年收获321个蓝天,与2015年相比,优的天数从55天增加至133天,增幅151%,轻度污染天从82天减少到37天,中度污染天从24天减少到6天,重污染天从12天减少到2天。

与2015年相比,大气中各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大幅度下降。各主要指标中,二氧化硫降幅最大,达到70%;臭氧降幅相对最小,为12.4%;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降幅分别为28.9%、47.7%、41.4%、26.7%。

2.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2020年,启东市、通州湾示范区空气质量优良率高于90%。各县(市、区)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启东市PM2.5浓度25微克/立方米,全市最低;海安市、如皋市PM2.5浓度35微克/立方米,全市最高。

与2019年相比,各地环境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幅度在1.1(通州区)-6.3(如皋市)个百分点之间;PM2.5浓度降幅在8.8%(通州区)-18.8%(如东县)之间。

与2015年相比,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通州湾示范区、启东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9个百分点以上;PM2.5浓度降幅在37.5%(如皋市)-46.9%(如东县)之间。
(二)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源地水质。2020年,狼山水厂、洪港水厂、如皋鹏鹞水务、海门长江水厂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与2015年相比,各水厂水质稳中有升。
2.地表水断面水质。2020年,31个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93.5%,高于80.6%的目标要求,较2019年(74.2%)增加19.3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全省第一。与2015年相比,增加28.9个百分点。

长江南通段水质稳定在Ⅱ类,通吕运河、通启运河、通扬运河、九圩港、焦港、如海运河、栟茶运河等主要内河水质以Ⅲ类为主,掘苴河水质为Ⅳ类,市区濠河水质符合Ⅲ类标准,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浓度较“十二五”大幅下降。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是对照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存在三个方面不足。一是空气质量存在明显波动。2020年1月、12月中旬,我市空气质量出现过程性中重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2020年5月25日,市区PM2.5浓度达到184微克/立方米,重度污染;同日通州区PM2.5浓度峰值达到777微克/立方米,严重污染。调查发现,当日早晨通州区兴仁镇兴仁村秸秆露天焚烧,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二是臭氧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尽管南通臭氧浓度全省最低,但全年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仍然达到130天,臭氧超标天数23天,约占全年空气质量超标天数的二分之一。春、夏、秋季均存在臭氧污染,尤以8、9月超标最为严重,合计超标10天,大气环境复合型污染特征日益明显。三是与国际标准、先进地区差距较大。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空气质量准则》,其PM2.5准则值是10微克/立方米,并根据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确定了三个过渡阶段的目标值,依次为35微克/立方米(第一阶段)、25微克/立方米(第二阶段)、15微克/立方米(第三阶段)。放眼长三角地区,2020年PM2.5年均浓度,上海市是32微克/立方米,南京市是31微克/立方米,浙江省11个城市均小于或等于30微克/立方米,其中舟山市仅为17微克/立方米。我市PM2.5浓度刚刚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国际准则目标值相差甚远,与先进地区差距明显。地表水质量方面,改善成果并不稳固,稍有松懈就会出现反复。2020年汛期,梅雨期持续时间长、雨量大,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凸显,面源和支流污染影响较为严重,水环境质量出现明显滑坡,7-9月部分断面水质出现劣Ⅴ类。如东县如泰运河东安闸桥西、栟茶运河小洋口、掘苴河环东闸口以及海安市北凌河北凌新闸等入海断面年均值仍未达到Ⅲ类标准。造成上述问题,与外源输送有一定关系,但最根本还是本地污染源排放总量仍然较大,本地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二、南通市PM2.5来源解析情况

2019、2020年,我们委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全市PM2.5来源作了解析。结果显示,我市环境空气中PM2.5来源主要为本地排放,贡献率约61%;区域传输占39%。其中,本地排放在秋季占比最高,达到67%。具体情况如下:

1.工业和燃煤源(包括工业生产和燃煤)为我市PM2.5主要污染源,列第一位,贡献率占到38%。

2.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影响持续加大。2015-2020年,机动车数量增加了101万辆,增长率114.9%,对大气PM2.5的贡献从24%上升至31%,列第二位。

3.扬尘(包含道路扬尘、建筑扬尘)对大气PM2.5的贡献占比24%,列第三位。

4.夏季船舶排放废气对市区影响比较明显。夏季主导风向是东南风,市区位于长江的下风向,船舶排放对PM2.5贡献率约为3%,夏季增加到5%。同期走航监测表明,长江江面PM2.5浓度高于市区3.33微克/立方米。

5.秸秆焚烧局部时段严重污染空气质量。全年平均看,秸秆焚烧对PM2.5贡献只有1%,但在局部时段、特别是秋冬季,对空气质量影响很大。2020年11月9日-17日,我市夜间PM2.5浓度较白天均大幅上升,平均值上升8.4微克/立方米,同一时段空气中钾离子浓度高出正常值16倍,明显受到秸秆焚烧影响。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2017年我市启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历时三年完成。二污普数据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调查范围较一污普增加农村生活源、移动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源油品储售运,普查对象总数29517个,其中工业源20409个、农业源4735个、生活源3518个、集中源288个、移动源567个。

(一)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12.07万吨、0.56万吨、1.74万吨、0.20万吨。从结构看,农业源排放贡献最大,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占54.3%、51.8%、72.7%,生活源氨氮排放量占比62.28%。从地区看,北三县排放总量大于南三县,海安、如皋、如东3地合计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占比64.62%、61.57%、54.66%、63.64%,与北三县畜禽养殖总量大、水稻种植面积高密切相关。从行业看,纺织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等行业排放量较大,其中,纺织业排放量最大,化学需氧量占46.1%、氨氮占35.2%、总氮占38.8%、总磷占20.61%。
(二)废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为1.99万吨、7.55万吨、4.28万吨、11.90万吨。从结构看,二氧化硫、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以工业源为主,分别占比93.88%、78.98%、73.36%,氮氧化物排放以移动源为主,占比74.78%。从地区看,市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含移动源)、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比44.8%、47.1%、40.5%,主要贡献源于崇川区3大电厂;如东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占比31.5%,主要贡献源于如东化工园区。从行业看,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占比最高,分别占51.2%、58.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颗粒物排放占比最高,占34.1%;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占比最高,占32.4%。

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主要数据对比,纺织业普查对象数量从5705个下降至3950个,反映了印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成效。同口径比较,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削减51.5%、74%、81.5%、41.6%,充分反映了近十年来污染治理成效。但总体看,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居高,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基本持平(受机动车保有量增加影响),现有污染物排放平摊在较小的国土面积上仍然较高,环境容量“超载”、生态成本“透支”的局面没有彻底扭转。

四、下一步打算安排

“十四五”时期,全市上下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倒排工作目标,我们初步确定,到2025年PM2.5浓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保持85%以上;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确保90%、力争100%。当前,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围绕空气质量达标率、PM2.5浓度双达标,加快实施1101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一是抓好源头治理。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优化调整,严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环境准入关,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动“公转铁”和新能源车推广。二是抓好治污提标。推进燃煤电厂、热电企业执行省煤电排放新标准,推进钢铁、玻璃、石化、化工、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鼓励有条件企业开展高湿烟气深度治理。深入开展重点集群整治,加快推进沿江船舶、钢结构、集装箱企业废气治理提档升级。海安、如皋等PM2.5高值区,迅速开展颗粒物无组织深度治理;如东、市开发区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区域加快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三是抓好关键时段。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攻坚、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综合攻坚,加大重点区域帮扶力度,实施落后地区定向挖潜。修订完善《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空气质量异常预警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管控措施,推动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确保缩时削峰。四是抓好责任管理。严格落实空气质量目标责任制,深化“点位长”负责制,完善定期通报排名制度,及时开展监测预警、督查帮扶、约谈问责工作,切实压紧压实各级责任。
(二)深化水污染防治。强化“三水”系统联治,推动水质持续好转。一是抓好重点工程。加快实施287项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按照“十个必接”要求、推进污水纳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重点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二是抓好重点区域。针对农业源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市情,狠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将治水重点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畜禽养殖业监管,实施一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三是抓好重点时段。汛期来临前,海安、如皋、如东等水稻种植面积比较大的地区,重点做好农业面源污染管控,采取秸秆离田综合利用或生态拦截等措施,减少雨水冲刷或农田退水等现象对骨干河道的影响。枯水期间,加强活水畅流,保障生态流量,确保水系畅通。推进主要入江入海河流要因地制宜建设生态缓冲带,加强沿线支流支浜清淤疏浚力度,减少因排涝泄洪对断面水质的影响。

张军: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丁年龙介绍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丁年龙:

烟花爆竹的主要成分是硫磺、木炭粉、高氯酸钾、硝酸钾、氯酸钾,镁粉、铁粉、铝粉等。烟花爆竹点燃后,产生大量烟尘和硫氧化物、氯化钾和碳氧化物,排放大量的高浓度SO42-、K+、Cl-、Mg2+等污染因子,直接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以2020年除夕20时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点为例,SO42-、K+、Cl-、Mg2+浓度出现明显峰值,浓度分别为29.3μg/m3、23.8μg/m3、16.2μg/m3、2.8μg/m3,较上一小时分别上升51.6%、85.0%、52.5%和65.5%。
2020年春节是我市《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实施的第一个春节,PM2.5浓度峰值较2019年同期下降60.1%,但由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较小(仅24个平方公里)、禁限放不彻底等原因,空气环境质量仍受到烟花爆竹燃放较大影响。
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与其他时段相比。2020年春节期间,除夕18时至初一0时、初一7时至10时,初五0时、8时-11时、20时-22时等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间段,我市空气质量出现明显波动, PM2.5浓度值分别比未集中燃放烟花爆竹时段高11.5、16.7、8.7、4.3、13.5微克/立方米,造成短时间空气环境质量急剧恶化。
我市与实施主城区全域禁放的周边城市相比。上海和苏州邻近我市,地理条件相似,主城区均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19、2020年,上海、苏州两市春节空气质量指标均未出现峰值,整个春节期间空气质量好于我市。以除夕和初一两天PM2.5指标为例,2019年我市浓度均值比两地分别高出58.3%、7%,2020年分别高出17.2%、9.6%。
春节期间与全年空气环境质量相比。2020年春节期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比率为71.4 %,而2020年全年优良比率为87.7%, PM2.5平均值为48.7μg/m3,比全年平均值34μg/m3高出14.7μg/m3,均显著差于全年平均水平。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21年春节将至,根据预测今年春节我市空气扩散条件较差,空气质量介于良与轻度污染之间,为让广大市民呼吸到清洁的空气,在此呼吁广大南通市民主动破除旧习,转变观念,倡导文明生活方式,不放烟花爆竹,减少大气污染,共同守护我们的蓝天白云。

张军: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南通市公安局陆兰娣介绍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

陆兰娣:

2020年,南通市公安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与市应急管理局、城管局等成员单位紧密联动、密切协作,全面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强化宣传发动,全力动员群众参与。在南通广播电台开展十期“我为南通做贡献,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电台宣传节目,9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共同宣讲《条例》内容及落实情况;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设置宣传点30余处,制作各类展板132张、发放宣传手提袋1万余个、张贴主城区禁限放标识牌5338块;组织网上有奖竞答活动,发动群众全面参与;先后组织开展集中销毁行动7场次,成功销毁2019年以来收缴的非法箱烟花爆竹3万余箱,起到了很好的宣传、震慑作用。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全面规范日常管理。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做的好不好,关键看源头管的好不好,控制好烟花爆竹零售店这个源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公安机关联合应急管理、城管等部门强化零售店的管理,将烟花爆竹零售店的检查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检查零售店内是否销售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是否对购买烟花爆竹的人员宣传我市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我市市区禁放区域内无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店,限放区域内58家烟花爆竹零售店无禁放品种烟花爆竹销售。
三是强化案件查处,全面打击违法犯罪。坚持专群结合、以打开路,严厉查处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燃放等行为。各级公安机关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非法燃放、储存、运输等活动保持严查高压态势,大力强化社会面巡逻查控和举报核查,做到有警必处、违法必查、查实必罚。2020年,全市接报非法燃放警情224起,同比下降29.1%;查处非法燃放案件92起、行政处罚92人,同比下降54.9%;查处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案件21起、行政拘留21人,同比下降16%;侦办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移送起诉1人。今年1月份,如皋市公安局侦破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2起、刑拘2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671箱。

张军:

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请南通市市民巡访团市民代表王培霞宣传“远离烟花爆竹 文明绿色过春节”的倡议。

王培霞:

倡 议 书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推动落实好《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保护环境、使我们能拥有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的蓝天白云,也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倡议:
一、争做遵规守法的表率。自觉遵守禁限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不违规购买烟花爆竹,不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更不能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二、争做倡导新风的表率。身体力行,带头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献花等更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三、争做宣传劝导的表率。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争做监督禁限放的表率。发挥“啄木鸟”功能,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说不,也向非法携带、存储、运输、售卖烟花爆竹行为说不,敢于担当、勇于劝阻、及时举报。
市民朋友们,环境空气质量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少燃放一支烟花爆竹就少一份污染,为了蓝天常在、空气常新,让我们远离烟花爆竹、文明绿色过春节,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张军:

下面进入第五项议程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请记者朋友提问。

记者提问:

刚刚发布人在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通报时,提及相关数据是根据二污普取得的,请问与十年前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比,南通的主要污染问题变化有哪些?另外,在普查过程中如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普查结束后成果是如何运用的?

左志山:

感谢您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关注。

1.与十年前第一次污染普查情况比较,有这样两个方面的明显变化。即“一降、一升”。

“一降”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削减51.5%、74%、81.5%、41.6%。

“一升”是指在污染治理能力大大提升。废水方面,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由1216套增加至2099套,工业企业废水日处理能力增加27万吨,接管率提高56%。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增加87座,日处理能力增加131万吨。废气方面,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增加1944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分别由下降至56、51、101毫克每立方米。充分反映了近十年来南通污染治理成效。
2.保障这些数据的真实性方面,我们重点突出“两手抓”:一手抓管理,强化统筹谋划。成立南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编制印发实施方案。建立普查信息系统,专网联通率100%,普查数据及时入库、随时调阅。举办各类培训168次,培训普查员9917人次。

一手抓数据。全市共聘请普查指导员389名、普查员1978名,按照“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原则,开展入户调查。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利用自行开发审核软件,对普查数据做到每日一审;开展质量核查与评估,对30%以上的污染源进行抽样核查,核查结果符合要求。

3.在结果运用方面,目前主要运用有:一是研究减排潜力,指导总量减排。二是服务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实现精细化环境管理。

记者提问:

应该说南通“十三五”大气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要持续改善压力很大,对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和源解析结果,“十四五”期间我们应该在哪些方面着力?

丁年龙:

感谢您的提问。对照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和源解析结果,“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及用地结构调整和精准化精细化管理方面发力,核心在于减少污染排放,力争“十四五”空气优良率达到90%以上,PM2.5浓度降低到30微克/立方米,让群众看到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的蓝天白云。
(一)强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两高”行业产能淘汰和“落后”产能出清。推进化工、印染、钢结构等行业换挡升级,对于经济贡献较低、排放绩效高的行业企业,以淘汰、兼并重组为主;对于经济贡献较高、排放绩效高的行业企业,以整治和升级改造为主。培育新兴产业,高水平推进沿江产业转型和沿海产业布局,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集群。

(二)强化能源结构调整。持续实施煤炭总量控制,推进实现“无散煤城市”,严控燃煤发电项目,推进全市热电整合,实施燃料清洁化改造或超低排放改造。以工业炉窑、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为重点实施非电行业深度治理,通过提标改造或清洁低碳能源、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替代等方式,提升清洁能源占比。

(三)强化运输结构调整。推进“清洁车轮行动”,提升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电动车比例,全面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推动淘汰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在用柴油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装置,实时监控车辆排放情况,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依托通州湾、通海港、吕四港等在建疏港铁路,统筹发展内河港至沿海港的海河直达运输,推动水水中转、水铁联运,提升水路、铁路运输比重,减少陆路运输比重。

(四)强化用地结构调整。全面提升绿化覆盖率,有序推进绿化造林工作,推广保护性耕作等方式。实施农业源排放控制,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加大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力度,推广缓控释肥,推广绿色饲料。

(五)强化精准化管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空气质量微型站与热点网格数据,识别污染排放高值区,精准化溯源,充分调动政府和部门协同作战能力,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动机制,实施工业源、扬尘源、生活源、移动源的精细化管理,通过强化管理减少污染排放。

记者提问:

2019年5月1日,《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划定五山风景区、濠河风景区范围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从目前南通实际情况来看,我们的禁放区域范围是否太小了?是否考虑过扩大禁放范围?谢谢!

陆兰娣:

感谢您的提问。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文化,但是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大气、噪音、垃圾污染以及伤人事件,促使政府要对烟花爆竹进行管理,我市是从2017年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2017年出台的《南通市人民政府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仅在市区划定了限放区域,2018年制定《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时,是第一次划定禁放区域,将五山风景区和濠河风景区划定为禁放区域,同时扩大了限放区域的范围。随着南通城区人口密度的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对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的不断认可,我局将进一步开展问卷调查,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对我市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进行调整,逐渐扩大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区域,增加禁止燃放的时间,调整禁止燃放的品种。

张军:

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新闻发布就到这里结束,如果记者朋友对发布内容需要进行深度采访报道,可以和我局宣教中心联系,由宣教中心统一扎口协调安排。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出席和参加,再过几天就要过大年了,让我们携手同行、齐心协力,共度一个健康、平安、绿色的祥和年,祝愿所有留在南通过年的朋友们新春快乐、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