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园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园林社区“民生微实事”民生服务项目儿童游乐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园林社区“民生微实事”民生服务项目儿童游乐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约3.00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在园林佳苑休闲广场内增加一个综合性儿童游乐设施,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通过验收。
二、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满足以下规定,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
地点:“中国崇川网/”狼山镇街道-公告公示栏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送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2楼21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佰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密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以现金方式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保证金单独密封,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根据招投标实际情况及时退还给未中标人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无息)。
七、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2、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电子转账,中标供应商将凭“中标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供货及安装服务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园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8651081456
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崇川区外环北路488号金贸国际2501
联系人:董安国
联系电话:18912299056
招标文件—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园林社区“民生微实事”民生服务项目儿童游乐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