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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支队南、星明路东西两侧地块拆除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来源: 崇川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7-10 14:54 累计次数: 字体:[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支队南、星明路东西两侧地块拆除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资金来源残值回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武警支队南、星明路东西两侧;

2.1.2建设规模: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35002.98m2,残余价值为人民币2001296.00元;

2.1.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具体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务院及省、市、区相关要求,详见《拆除工程合同书》。

2.2委托内容:严格按国家及行业的规程、相应政策和专业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拆除服务,包含房屋及室外配套等全部拆除及清运工作。建筑垃圾清运出崇川区(具体根据崇川区城管局要求清运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城管局渣土办完善手续)。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武警支队南、星明路东西两侧地块内所有房屋建筑、构筑物及地面附属物、道路等的破解、拆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全部清运,场地内拆解出来的水泥块、钢筋、垃圾由中标人进行规范清运处置并进行拆除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等内容,清运建筑垃圾需运送至政府指定消纳场所。拆除后场地要求平整、干净、无杂物,表层为素土,同时覆盖不低于6针的防尘网。

要求做到:①所有房屋建筑、构筑物及地面附属物的破解、拆除等,清运至地表裸土;②围墙、水泥场地道路的破解等,清运至地表裸土;③场地内所有渣土清运至裸土表面层;④武警支队南、看守所南东西两侧地块一处需搭建钢管纤网架,因前有武警支队后为本次拆除的看守所,防止在拆除过程中会影响到南侧的房屋及装饰等,拆除时需搭建围挡;地块内原有围墙无需围挡,可暂时利用原围墙,最后拆除清运;⑤所有树木保留,待业主单位移植后须配合平整场地。

合同签订以后,发包人不接受由于承包人对于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并在人员、安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市城管局备案的南通市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须在市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企业名录(最新)内。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在有效期内);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6拟派至少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7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3.7.1自2022年9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7.2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7.3自2024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书”和 “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填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7月11日9:00至2025年7月17日16:00前联系代理公司人员询问领取招标文件事宜,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①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6的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③“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书”和 “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④资料费300元)递交至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材料(前往之前请务必提前联系代理公司)。

说明:一旦递交资料登记成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单位,结束后,不得再变更应标单位,否则递交投标文件时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16时00分00秒。

5.2提交地点: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多功能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提醒:开标地点停车位有限,请择优选择非机动车方式前往。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胜利路88号

地址:

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联系人:

陶女士、郭先生

联系人:

蒋惠

电话:

18106295568、13515203976

电话:

0513-85110636,13912280232

附件资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