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入江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根据生态环境部《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命名与编码规则、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的通知》及市政府办公室《南通市入江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通政办发〔2021〕51号)要求,结合崇川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以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全面整治入江排污口,力争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同时,根据实际监测需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江排污口监管体系,不断规范入江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江污染物排放。
三、工作原则
明确主体、分工协作;标本兼治、稳扎稳打;综合施策、系统治理;严格标准、务求实效。
四、工作要求
针对工业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沟渠、河港(涌)、排干等,分别按照取缔类、整治类、规范类三种方式,分类整治到位。
五、工作职责
崇川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推进入江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推进工业排污口和其他类排污口的整治工作,会同属地街道进行整治验收,并加强日常监管。
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财政局、河长办、各街道,分别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入江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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